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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年初,COVID-19病毒全球逐漸蔓延,數位學習認證計畫辦公室立即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政策,滾動式的調整因應,包括試辦線上說明會、線上審查會議與實體會議雙軌併行,強化檔案與系統的備援與安全機制,提前佈署,使分流辦公、居家辦公具體可行;110年5月起,COVID-19本土疫情趨於嚴峻,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中央、地方實施分流上班,各級學校停課不停學,大專校院也開始全面實施遠距教學,認證辦公室的超前佈署使專案業務都能如期、如質的推動,未受任何影響。

因應世界各國數位學習發展,我國大專校院數位學習環境及經驗日趨成熟,隨時間歷練與教育環境的改變,教育部也陸續修訂相關法規,提供高等教育數位學習發展更好的條件與資源,包括放寬數位學習的學分數的採認,提高台灣學術網路的頻寬,提供偏鄉更多的硬體設施等,在在顯示數位學習、遠距教學在21世紀資訊社會扮演重要關鍵的角色。

其實,為滿足國人多元學習管道需求,提供全民學習及在職人士繼續進修的機會,教育部早在95年3月訂定發布「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試辦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及「數位學習認證作業申請須知」,在認證作業機制下,開放大專校院特定領域系所試辦以數位學習方式修習碩士在職專班學位,並於同年4月1日啟動數位學習認證,透過認證制度來為我國大學遠距教學品質把關,為國內數位學習邁入新的里程碑。95年9月8日教育部頒布「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105年6月20日修正為「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將數位學習在職專班之申請審核與認證,列入正式法規實施。數位學習認證制度的執行,有助於提升大學遠距教學品質、並增加教師參與度,我國大專院校數位學習的發展也正是與全球高等教育接軌,進入一個嶄新的數位學習新紀元。

本著上述目標,教育部自95年度開始以行政委辦方式,委託國立空中大學辦理大專校院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數位學習課程、教材之認證及審查作業,迄今已達16年。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係依據「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學校開設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應依本部申請審核及認證相關規定,報本部審查通過後始得為之。」為使審核工作完善,據此訂定了「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申請審核及認證作業要點」,並於第5條規定:若為學生人數外加的專班,其課程通過數位學習認證學分數應達畢業學分之二分之一,若為學生人數納入大學學生人數總量管制的專班,其課程通過數位學習認證學分數應達畢業學分之三分之一。為了使課程認證能有所依據,繼而訂定「數位學習課程及教材審查及認證申請須知」,於每年2月及7月分二梯次受理專班、課程及教材認證申請。

數位學習認證機制歷經多年的實施與檢討,教育部考量各大學數位教材上網已成常態,且大學遠距教學應加強推動數位課程的教與學,決定自104年2月起,停止受理數位教材認證。將認證工作集中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規範下之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及數位課程認證的推動工作。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教育部自107年起,開始進行「大專校院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實施成效評核作業」,以了解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辦理情形及實施成效,作為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相關專班規劃參考及未來審核開班之參考依據。

為落實大學自主治理,減少大學行政負擔,加強大專校院自我課責,本計畫自106年起納入大專校院數位學習課程實施成效檢核作業,以書面及線上檢核方式進行審查,如有異常,則進行實地訪視,以深入了解學校數位學習課程教學落實執行情形、學校行政作業及辦學品質,進而協助學校發現及改善問題,提升教學效益。

數位學習認證制度發展至今,歷經三次認證指標的修正,相關的法規也因應科技發展的腳步,與社會的現實需要,修正相關條文,或辦理細節,並研擬配套措施,鼓勵實施數位教學,並強化成效追蹤作業等的改革,同時辦理遠距教學實務推動工作坊,鼓勵大專院校教師互動與交流,期能齊力推動國內數位學習邁向更高一層樓,縮短與國際高等教育遠距教學的距離。

數位學習認證專案辦公室2021.12.18